債權從財務角度稱:應收帳款。應收帳款又分正常應收帳款和非正常應收帳款,正常和非正常應收帳款都是法律賦予的一種權利。關于講信譽的債務人,在即定時間內歸還債務屬正常應收帳款,這是商務買賣運轉中的一種正常行為:關于無信譽的債務人,有企圖賴帳的可能;關于特地從事的債務人和無才能歸還帳款的債務人,假如不采取相應的措施和手腕,很可能構成死帳、壞帳。無論是正常和非正常的應收帳款都處在一種被動的狀況下, 特別對非正常應收帳款要想行施債權,必需采取比債務人更高的戰略,方能變被動為主動,收回帳款。
在方案經濟年代,商品短缺,流通渠道狹窄,就是柴米油鹽,日用品也要憑票供給,商務工作者坐等成交處在一種賣方市場。那個時期,商品流通渠道別無選擇,商品買賣普通都是現款現貨,對緊缺商品是先交款后交貨。所以供給商構成應收帳款的現象很少。
那時,商品流通渠道的上游稱:供給商;而如今的商品流通渠道上游稱:采購商,還設有采購員。在目前市場經濟條件下,商品過盛時期,市場競爭劇烈,商務工作者,為了生存,為了和同行業競爭,不惜一切手腕搶占市場。如:上游采購商給商代銷、鋪貨、延期付款、滾動壓批結算、商給客戶賒銷。所以,商務工作者處在一種買方市場的狀況下,構成應收帳款的概數就大。遇到不講信譽的,特地從事的,和無才能歸還貨款的債務人,債權人在這種被動的狀況下,假如不采取比債務人更高明的戰略、辦法、手腕,去行施債權,就很可能給本人的企業形成死帳、壞帳。假如債權人在行施債權時,辦法、手腕 得當,變被動為主動,控制了主動權,非正常應收帳款就會迎刃而解。
以下是筆者在處置債權行施中變被動為主動的幾例事情:
1994年我所在企業與山西省一家運輸公司做了近半年的汽油購銷業務, 結算方式是壓批滾動結算,開端業務做的還比擬順利,運輸公司壓一定的批量,能按時結算油款。后來,由于受國度石油專營政策的和維護主義等要素緣由,汽油購銷業務終止了,終結時這家運輸公司尚欠我企業汽油款5萬元整。由于運輸公司種種緣由托欠我企業油款一年多。在這一年當中,我企業經過各種方式屢次催要都無及于事。我做為企業的法人代表和業務的直接參與者,經剖析研討,在目前我方處于被動的狀況下,必需控制主動權,再借助法律的配合,才干使這筆債權得以施實。于是我布置一名此項業務的參與者做導游, 帶一名該運輸公司不熟習的人員,趕赴了山西,在當地一家纖維板廠購置了一批我企業正常運營的板材,經此項業務參與者的暗中指點,運輸公司不熟習的人員出面,到該運輸公司雇用車輛運輸板材,該公司調度員當然不會放棄這一送上門的長途運輸業務,便毫不憂豫的按排了車輛運輸板材即刻起程,經幾個小時,該公司的一輛嶄新的“二汽”東風大貨車就開進了我企業的大院(當然在雇車時不能暴露我企業的真實單位和真實地址)至此運輸業務完成,屬正常運輸行為,這一正常行為,為我企業的債權行施控制了主動權,為我企業依托法律維護債權行施起到了決議性的作用。為此次債權的行施,我提早排人到縣辦理了車輛扣押手續,運輸公司經理接此扣押通知后,第二天便排人把托欠一年之久的欠款結清,應我企業的請求,同時還付了8000元因而而形成的費用和利息損失。挽回了企業一筆嚴重損失。企業的死帳和壞帳常常都是處在一種被動的狀況下形成的,要防止死帳和壞帳的構成,必需想方設法控制主動權。
這里引見一種應用、印鑒、失誤變被動為主動的債權施實案例:
1991年我所在的供銷社廢品收買站送到石家莊某玻璃廠價值690元的廢玻璃,長達5年無理拒付, 在這5年當中,我社員工屢次催要,該廠供給部門互相推諉,找主管廠長拒之門外,不予接待。當時,我任供銷社主任,為這690元的應收帳款,對這家玻璃廠也很憤慨,固然錢不多,這家玻璃廠也太不近人情,幾百名職工的大廠,幾百元的欠款也值得賴帳。假如訴至法律,真實不值得,且還增加新的訴訟費用,為這690元的經濟糾風也不值得受理。但為了這口吻也要想方法要回這筆帳。直線不成曲線來,為此,我應用銷售部門和供給部門別離辦公, 業務互不相干。便布置一名員工帶一張同單位異稱號兩個銀行開戶的轉帳支票,交流運用印鑒,到這家玻璃廠購置了價值2800元的廢品玻璃,形成了轉帳結算未果。等該廠財務人員到我處換支票時,我已把這690元應收帳款,按每年計算一次利息和費用, 經過5年的利滾利正好計算到了2800元,當來人把作廢支票交回時,對方曾經失去了獨一的證據,我企業便控制了主動權,把早已計算好的費用帳單交到了來人的手上。至此這筆690元長達5年之久的應收帳款用價值2800元的廢品玻璃全部頂清,還挽回了5年來的損失費用,玻璃廠自食其果,至今從未提及2800元的玻璃款項。
商場如戰場,只需搶占了制高點,就能打敗對手,對方。